为大力宣传学院优秀教师典型,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根据《教育厅关于组织推荐2023 年全国最美教师选树宣传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组织推荐 2023 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和重点
“最美教师”推荐范围为在岗的学院教师,推荐重点为:
(一)用情怀打动学生,用理论启发学生,用实践带动学生,打造特色鲜明、学生欢迎的大中小学思政课堂,与时俱进、业绩突出的思政课教师;
(二)在教学研究和育人工作中,扎实肯干,积极探索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关爱学生、恪尽职守,率先垂范、奋勇担当的教师;
(三)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典型教师;
(四)坚守乡村一线、海岛边疆,坚持扶志扶智、助力乡村振兴,具有奉献精神的教师;
(五)体育、美育、音乐教育等领域的优秀教师;
(六)热爱特殊教育事业,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特殊教育教学规律,最大限度地开发潜能、补偿缺陷,促进学生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社会的特殊教育教师;
(七)有突出贡献的职业教育教师(中职与高职);
(八)在边疆绽放青春、建功立业的支教教师;
(九)致力于攻克“卡脖子”难题的领军人才教师;
(十)退而不休、发挥余热的退休教师。
二、推荐名额
各部门可根据推荐范围和重点,最多推荐1名人选至学院,学院将在各系(部)推荐基础上择优报送。
三、推荐材料要求
各部门推荐人选需认真准确填写《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并在4月26日17:00前将《2023年全国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由企业微信报送至教师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