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部门介绍 > 职能职责
职能职责

党委教师工作部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学院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统筹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

2、制定并推进实施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3、协同落实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强化教师理想信念教育,统筹开展教师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教育培训

4、组织指导各部门开展思想政治和师德考核,建立师德档案,注重运用考核结果,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表现作为首要要求贯彻到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职务)评聘、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评优奖励、项目申报等环节。

5、组织开展师德先进人物评选和师德典型宣传表彰活动。

6、统筹构建师德监督体系,协调学院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师德失范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处理决定落实。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加强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

7、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继续教育培训,在编教师报考硕士、博士的审核与协议管理工作,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更新维护和应用工作。

8、落实学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