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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部门:教师工作部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24/4/12 11:28:35 人气:550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号召广大教师始终引领良好道德风尚,自觉把涵养师德师风和潜心教书育人统一起来,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学院党委决定评选一批在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现将开展2024年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

拟评选表彰“优秀教师”3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7名、“优秀班主任(辅导员)”13名,“师德标兵”不超过5名。

二、评选范围

(一)优秀教师面向教学系(部)在编且在学院工作满3年以上教师评选。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面向党政、群团、教辅部门和继续教育学院在编且在学院工作满3年以上教职工评选。

(三)优秀班主任辅导员):面向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的在编且在学院工作满3年以上教职工评选

师德标兵面向教学系(部)在编且在学院工作满5年的教师评选。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践行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求真务实、爱岗敬业、传播知识、塑造新人,充分展现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的光荣形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3.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4.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每学年高质量地完成《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围绕教材、教法不断改革,创造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学方式方法,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示范引领作用。

5.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敬重学问、关爱学生,在培养人才等方面成绩卓著,起到突出的模范带头作用。

6.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且成果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或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践行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3.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实现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

4.教育教学管理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改革、推进教育领域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等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5.工作作风优良,廉政勤政,办事公道,工作业绩突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6.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院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三)优秀班主任(辅导员)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热爱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热爱本职工作,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具备下列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从事一线辅导员、班主任工作1年以上且至今仍在从事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工作得到学院、系(部)和学生的普遍好评,近2年的年度考核中,至少有一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

3.注重班集体建设,班级管理有特色,所带班级曾获院级及以上表彰,在班主任(辅导员)队伍中能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注重学生工作理论研究,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能较好地使用网络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4.能够出色完成《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各项主要工作,了解掌握学生思想行为特点及思想政治状况,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处理好思想认识、价值取向、学习生活、择业交友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在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建文明校园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四)师德标兵

师德标兵评选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办法〉的通知》(呼职院党字〔2023〕93号)要求执行,各系(部)可上报1-2名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

四、评选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实行部门初审、教师工作部复审两次审核和部门、学院两级公示制度。

(一)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各部门要向全体教职工广泛宣传评选条件、程序和有关规定,由所在部门评选、推荐、初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在本部门公示5个工作日后,撰写初审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初审推荐工作组织领导、推荐过程、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公示情况等。同等条件下,向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教育教学比赛和指导学生参加技能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倾斜、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志愿者倾斜。优秀班主任(辅导员)推荐对象需征求学生工作部意见。

(二)师德标兵。师德标兵评选程序按照《关于印发〈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办法〉的通知》(呼职院党字〔2023〕93号)要求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要按要求认真组织评选推荐工作,并以评选工作为契机,掀起弘扬师德、塑造师魂、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

(二)坚持原则,规范操作。各部门认真研读文件,指派专人负责,明确各类荣誉评选的范围、条件,熟悉评选流程,如因文件理解不到位、资质把关不严等原因,出现推荐对象不符合文件要求的情况,名额作废,不再补报。

(三)严格审核,按时报送。各部门要严肃评选纪律和监督检查,推荐严格按照坚持标准、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对在评选过程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放弃推荐。

六、材料报送

请各部门于202451317:00前将电子版材料通过企业微信报送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师工作部810室。

报送的相关材料要求

1.评选工作报告纸质一份报告内容包括评选工作程序、民主测评结果、评选结果、公示情况等需签字及盖章

2.各类荣誉《审批表》推荐表纸质两份双面打印,在相应的位置贴一寸蓝底相片同时报送电子版表格和电子版蓝底相片

3.各类荣誉事迹材料字数不低于1000字,报送电子版。事迹材料要求生动、感人,突出重点。审批表》《推荐表中简要事迹字数在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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