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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

部门:教师工作部管理员 来源: 日期:2022/6/23 14:57:44 人气:54 加入收藏 评论:0 标签: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学师德建设,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构建教育、宣传、考核、监督、激励、惩处“六位一体”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强化师德教育,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积极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争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四个引路人”做到“四个相统一”,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技艺一流、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第三条 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基本原则: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找准与教师思想的共鸣点,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激发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坚持改进创新,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增强师德建设的实际效果。

第四条 中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教师工作委员会统筹领导学院师德建设,负责学院师德建设的总体规划和政策制定、宣传教育、检查评估等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涉嫌违反师德行为的调查和处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具体负责学院师德建设和监督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学院师德责任制建设处理一般性师德建设工作的问题。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在岗教职工。

第二章  师德教育

第六条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养首位。通过组织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党员组织生活、师德教育讲座、主题征文、座谈会、交流会等系列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全面推进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教育。每学年要组织全体教师签署师德师风承诺书并进行庄严宣誓,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教师师德培训和警示教育。

第七条 进一步发挥教师党支部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广大师生的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要在把好教师政治关、师德关中发挥作用重点加强对青年教师、海外归国教师和高层次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鼓励基层党支部通过组织教政治理论学习、党员组织生活、专题报告、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发挥教师党员在教学育人中的引领示范作用。

第八条 加强教师教学规范学术道德教育。组织教师学习教学管理制度,提高教师认真履行教学职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组织教师开展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的教育活动,引导教师在科研工作中实事求是、严谨认真、诚信守则,尊重和保护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

第九条 做好新教师入职教育。组织新教师集体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并通过庄严的入职宣誓仪式,教育引导全体教师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新教师岗前培训中开设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职业理想等专题教育“新教师助教”为载体充分发挥教师对青年教师树立良好师德传、帮、带作用

第十条 注重教师发展培训。努力构建岗前职后相贯通、学习实践相结合的“一体化”师德教育培训体系将师德教育作为优秀教学团队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育的重要内容,并贯穿于教师入职、晋升、考核、评优等职业生涯全过程。

第三章  师德宣传

第十一条 强师德宣传。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师德宣传制度化、常态化,系统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学院规章制度中有关师德的要求。教育引导全体教师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

第十二条 将师德宣传作为学院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弘扬优良办学传统,激活文化育人资源,展现学院师德师风培育成效。

第十三条 用教师节等重大节庆日、纪念日契机,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微信、微视频等媒体平台,深入挖掘和深度报道在教育教学、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领域表现突出的优秀教师典型事迹,彰显榜样示范作用。

第十四条 不断拓展师德建设的范围,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形成教书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文化育人、组织育人长效机制,努力营造崇尚师德、争创师德典型的良好舆论环境和文化氛围。

第四章  师德考核

第十五条 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教师师德考核办法,把师德和育人工作表现作为教师岗位聘任、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干部选拔、人才推荐、评奖评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第十六条 师德考核结合年度考核进行,每年进行一次,由各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标准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基本依据。师德考核要充分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个人自评、同事互评、学生测评、综合评定等多种形式进行。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第十七条 严格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建立教师行为不端的预警机制,及时将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向教师进行反馈,并采取针对性举措帮助教师提高认识、加强整改。

第十八条 建立教师招聘和人才引进师德考察机制。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评估工作,全面考察拟招聘、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情况。对拟聘任教师严把政治关和师德关,凡未通过者,不得聘用和引进。

第十九条 建立教师师德档案,对教师的师德表现进行跟踪记录。将师德考核结果及因违反师德行为受到处分的结果及时存入个人档案。

第五章 师德监督

第二十条 强化师德监督管理,有效防止师德失范行为。结合课程思政要求,加大教学督导力度拓展教学督导内容。既要对课堂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教材等开展评价监督和指导,更要对课堂教学的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进行评估把关,确保教育教学的正确政治方向。

第二十一条 健全师德监督体系。探索建立学院、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等多方参与的“五位一体”师德监督机制。健全学生评教机制,完善学生评教调查问卷,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加强对教师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效果、师生关系等情况的监督。将学生评教结果作为教师师德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各部门对教师出现违反师德行为并造成一定影响的事件,要及时向教师工作部报告;对涉嫌犯罪、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以及出现严重师德失范行为并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要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第二十 健全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遇到影响较大的突发师德违规违纪事件,各相关部门要密切沟通,及时调查、处置,确保舆情舆论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第二十 建立网上师德监督平台,设立师德投诉举报邮箱,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畅通师德监督渠道。

第六章 师德奖惩

第二十 完善师德表彰奖励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师德表现突出的,可以作为教师岗位聘任、年度考核、职称评审、干部选拔、人才推荐、评奖评优、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六条 加大评选表彰力度。在学院开展“师德标兵”和“最美教师”评选。进一步实施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评选活动,对师德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 健全违反师德行为惩处机制,继续实施和完善《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办法,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不断规范教育教学过程和教师职业行为,严查违规违纪和学术不端行为。

第二十八条 建立问责机制,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 本办法由中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教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特殊情况由中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教师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

三十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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